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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明星代言的暗黑解读 汪涵代言的游戏

作者: 来源:书本通手游网 时间:2024-04-03 21:31:02

汪涵代言翻车,明星代言你还信吗?我们的明星代理产品我一概不沾,因我知道明星代理产品"有毒"。我们的明星代理虚假广告一抓一大把,早期郭德纲的"藏秘排油茶"、刘晓庆的"番茄胶囊"、成龙的"霸王洗发水"、倪萍的"三鹿奶粉"、葛优的"亿霖造林"、最近汪涵和刘国梁的"爱钱进",都是害民伤财的杰作,造成天怒民怨。对这些明星要严肃处理,一、要没收代言和广告所得,二、要连带赔偿经济责

汪涵代言翻车,明星代言你还信吗?

汪涵代言翻车,明星代言你还信吗

我们的明星代理产品我一概不沾,因我知道明星代理产品"有毒"。我们的明星代理虚假广告一抓一大把,早期郭德纲的"藏秘排油茶"、刘晓庆的"番茄胶囊"、成龙的"霸王洗发水"、倪萍的"三鹿奶粉"、葛优的"亿霖造林"、最近汪涵和刘国梁的"爱钱进",都是害民伤财的杰作,造成天怒民怨。对这些明星要严肃处理,一、要没收代言和广告所得,二、要连带赔偿经济责任,三、今后再不能从事代言和广告工作。

综上所述,因明星代言一向以来恶评不断却没有釆取有效措施处理,所以汪涵、刘国梁的"爱钱进"才大行其道,并造成金额巨大,这次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应重拳出击,从重、从快、从严处理这宗问题,便以此为契机,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恶瘤彻底割除。也呼吁这些明星要珍惜自己,不要为了钱,什么违法的事也置之脑后!最后用王尔德的一句话作结束语:天堂和地狱都在我们每个人自己身上。

汪涵代言翻车,一句道歉就能过去吗?

汪涵代言翻车,一句道歉就能过去吗

汪涵大家都知道,湖南台著名主持人,他主持的《天天向上》也是全国观众最喜欢看的综艺节目之一。在大家心里,汪涵一直保持着稳重、有内涵、老大哥形象。但就在最近,却因为代言翻了车。被网友爆出他代言的《爱钱进》APP涉嫌诈骗,且受骗人数多达37万,诈骗金额高达230亿,这消息一出无异于一记重磅炸弹,毕竟那么多投资人因为信任汪涵而选择这个平台,结果弄得血本无归,一句道歉就想翻篇怕是没那么简单。

就拿汪涵这次代言翻车事件来说,如果正如他在声明中所说的一样,早在2018年就结束了代言;在代言过程中,他也发现了产品存在相应的支付迟缓等问题,并及时联系平台要求改进,这时候再要求让汪涵承担此次诈骗案的法律后果那就有点不合适而且不成立了。除非他是明知“爱钱进”有问题还代言,根据《广告法》第56条规定,公众人物如明知或应知金融产品广告是虚假广告,仍为其代言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则其应与广告主共同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明星代言已经成为常态,现在哪个明星不代言?只是看商品金额大小,像P2P这行业,动辄投资要砸进去几十万,对于有钱人是九牛一毛,但对家境一般的人来说一次失败就是倾家荡产。所以即使有明星代言,自己也要把眼睛擦亮点,追星可以,但要理智。你觉得在你和钱面前,对他们而言哪个更重要?当然是钱了,他们的代言费随随便便可能就是上千万,至于产品好不好需要大众自己去判断。

周杰伦就代言过电动车,你看过他骑电动车吗?古天乐、渣渣辉还代言网游呢,你见过他们玩吗?所以啊不要盲目相信明星代言,要是他们代言个护肤品、面膜啥的,买就买了,最多损失几千块也差不多了,但投资有风险啊,必须得谨慎啊。不要等到赔钱了还想着让明星赔钱,这不现实。不是所有的产品有明星背书就一定是万无一失。不过汪涵在此次事件中名誉严重受损,也算是给各位公众人物一个提醒,希望公众在接代言的时候要谨慎小心,不要因为一时利益而毁了自身形象,得不偿失。

汪涵做代言翻车,37万人被骗230亿,你怎么看?

汪涵做代言翻车,37万人被骗230亿,你怎么看

汪涵这件事情,不断的发酵,就是因为现在发达的传媒力量,让我们知道,原来明星还有这一面。汪涵这么多年塑造的知识分子的形象,一个踏实稳重,情商高,有智慧又博学的大叔形象轰然间就崩塌了。所以说,要营造一个人设需要十几年二十几年,但是如果你不珍惜,一步走错,然后马上就会崩塌,马上就会消失掉。这一次的事情对汪涵来说可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因为毕竟牵扯的面比较广,即便最后判决下来,他只承担一小部分的责任。可是因为这件事情而受到损失的人会饶过他吗?看似好挣的钱,但是可能隐藏着许多危机和陷阱。就比如汪涵这件事情,这么一个成熟稳重,有学识的知识分子,面对钱的时候,面对高额的代言费的时候,他一样失去了判断力。所以说,明星代言也要拍拍自己的良心,钱好挣,但是要分挣什么样的钱。

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广告语“有人模仿我的面”是什么意思?

这样说吧,这句话是打脸它的本土老对手康师傅方便面的。众所周知,统一率先在行业推出老坛酸菜系列,要不是出现这款口味王牌,估计统一早就沦为二三线品牌,甚至不能自保。也是老坛酸菜方便面的出现,挽救了方便面整体日薄西山的市场格局,让方便面在外卖便当兴起的“大食代”背景下,能够在快速消费格局中持续经营。同时也正是统一老坛酸菜系列的崛起,打破了康师傅红烧牛肉方便面十几年如一日的霸主地位,成功把红烧牛肉方便面系列拉下了神坛,统一老坛酸菜在康师傅等品牌的缠斗中,终于靠这一款神品重击了康师傅,并无比荣耀的搬回了一局。

方便面作为快速消费品,口味无比的多,凡是手工面的吃法都能在方便面中找到,但是能引发大众澎湃,为之倾倒,又能对口味的,可是没有多少款,所以老坛酸菜的出现引爆了大众味蕾,如果从国民口味选择上看,历史上红烧牛肉面是老牌口味,接着就是老坛酸菜的天下了,那个酸爽,辣爽,天呐,你懂的!那么作为资本雄厚的康师傅企业,不能坐视不理,商业上被重击,是最忌讳的事情,任其发展不是好事情,康师傅老大哥自觉被人重击,研发神级产品不是一蹴而就的,看着市场大蛋糕被分羹,心在烧,情在熬,心里哪能微微的笑。

康师傅依靠强大的生产产能,销售网络,仿制一款属于自己陈坛酸菜牛肉面,不是给玩的一样嘛,所以康师傅酸菜牛肉面有着几乎类似统一老坛酸菜的口感和味道,重要的品质还很过硬。这就引发了统一企业的鄙视,你在模仿我,似乎又要超越我,这不是不要脸的跟风吗?当年统一老坛酸菜不得不在广告语上打出了“有人模仿我的脸,还要模仿我的面”,加上当红著名主持人的影响力,着实让人浮想联翩,他的意思明眼人想都不用想,就是打脸康师傅的。

315事件曝光后,老坛酸菜面,会受到怎样处罚?谁是代言人?

首先会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最重的处罚便是大众的舆论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其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直接倒闭,例如前几年三鹿奶粉的三取氰胺事件,被媒体公开后,三鹿奶粉直接退出市场,负责人被刑拘,想想三鹿当年也被称为国货之光啊,所以说,做企业跟做人一样,踏实,守法,质量为王,为百姓着想,这样百姓才会记得你,愿意去购买你的产品,如果偷工减料,做有害于大众的事,被曝光后其影响是难以估量的,一开始以为节省成本,挣钱了,但是别忘了,天道有轮回,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还有最近的邓伦偷税事件,很多人也会想,你既然这么有钱了,还有必要偷税吗,我觉的做人还是踏实,不要太贪了,拿了不属于你的东西,迟早还得用另一种方式吐出来。老祖宗的那些教诲也是很对的。什么叫立身之本,企业有企业的立身之本,质量,回报国家,回报百姓,做人有做人的立身之本,忠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估计有很多企业,明星等也不会记得这些东西。

明星代言钱进了腰包,坑了老百姓有责吗?就象现在的“爱钱进”?

【每日讲法观点】明星因为具有人气和信誉,代言的产品会更加受追捧,但是近年来明星代言的产品频频翻车,虚假宣传、品质低劣给消费者的经济和健康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广告法》第56条的规定,虚假广告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虚假广告与消费者生命健康无关的,代言人明知或应知该广告是虚假广告,才承担赔偿责任。

意思就是,有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无论代言人是否知道广告为虚假广告,都需要向受害的消费者赔偿。无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代言人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行政处罚一、罚款:有几类特殊情形,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做推荐、证明的;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做推荐、证明的;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的。

二、3年禁止代言:为虚假广告代言的人,三年内不得代言广告。三、记入信用档案:有上述违法的代言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记入信用档案,并且进行公示。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了虚假广告罪,但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一般情况下,广告代言人不会触犯虚假广告。除非广告代言人实际参与了广告的经营、发布等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的共犯。

总结可以看出,当明星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时,代言人声称自己是不知情的,就可以避免承担责任。但无数的粉丝处于对明星的信任,身心健康以及财产受到损失,明星获得高昂的代言费,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确实是有些不合理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即使本身没有过错,信誉也毁于一旦,很难再使得老百姓相信了,所以说高风险与高回报相伴随,广告代言人应当尽职尽责,真实体验代言产品,避免被欺骗和利用,才能更好保护自身和消费者的利益。